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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山西多地敷衍整改 方案照搬照抄 消毒
中新網5月6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信消息,5月6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督察組提到,山西省督察整改在一些領域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山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領辦工作機制,共領辦各類整改任務1463項。實施臺賬管理,定期調度、及時預警、適時督辦,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修訂出臺多部地方法規,制訂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出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責任追究與經濟獎懲兩手并重,推動責任落實。
全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基本完成。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啟動以汾河為重點的“七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治污、調水、增濕、清淤、綠岸五措并舉,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續回升,晉祠泉系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汾河沿線美化和濕地建設推進迅速;桑干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萬方、垃圾163萬方,浚河117公里,部分河流重新煥發生機。退出煤炭過剩產能6750萬噸,煤礦數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內。2018年1—10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8.8%。國家考核的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達到35個,超過考核目標要求。將生態建設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培育家庭林場、林業合作社等5000多個,推進太行山、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修復。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山西省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80家;立案處罰218家,罰款2356萬元;立案偵查11件,拘留5人;約談304人,問責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領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對全省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一些地方和部門新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山西省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但一些地方還沒有擺脫對“煤焦
電”產業發展路徑依賴,甚至違背國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產能快速擴張。全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產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產能指標1336萬噸。省發改委、經信委2017年11月聯合印發《山西省焦化產業布局意見》明確提出“太原全市嚴禁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但僅過兩個月,兩部門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產能有其合理性為由,建議省政府同意清徐縣通過產能置換,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且太原美錦焦化等3個項目共計700萬噸焦化產能已獲備案。晉中市明知平遙縣不屬于焦化園區規劃范圍,仍對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新建焦化項目予以備案,并作為2018年度重點項目推動。
陽泉、晉城、晉中、長治等地市,作為全省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沒有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的要求。2017年,4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別增長286萬噸、123萬噸、118萬噸和56萬噸,其中陽泉市同比增加37.1%。省發改委僅對減煤方案進行備案,從未督辦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22億噸,同比增長2200萬噸,其中重工業用煤增長2254萬噸。
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太原、臨汾等地市整改方案中多處提到對其他地市的整改要求,甚至出現“對朔州、運城等地市開展省級督察”等字樣,明顯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長治市煤炭工業局2017年8月4日印發實施的整改方案,竟引用2017年9月11日和27日印發的文件作為依據;晉中市榆次區整改方案印發時間居然早于督察反饋時間。大同市將未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標任務的城區和陽高縣評為2017年度優秀縣區。太原市迎澤區、呂梁市嵐縣等地在未實施集中供熱的情況下,以大氣污染防治為名,不分青紅皂白地禁煤,影響群眾溫暖過冬。
長治市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制訂整改方案,簡單用山西省整改方案所列任務臺賬代替,下轄14個區縣中,10個未制訂整改方案,整改任務一交了之。市住建局擅自將污泥餐廚垃圾處置項目的建成時限由2017年底推遲到2018年底。運城市及新絳縣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高義鋼鐵公司疏于監管,企業違法違規,長期將產生的數百萬噸鋼渣隨意傾倒于村莊農地上,占用耕地37.31畝,其中橋東村填埋點距離汾河不足400米,對汾河水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省能源局對煤質管控工作履職不到位,直至2018年7月才部署設置民用潔凈煤供應點;省市場監管局沒有對散煤銷售環節管控和煤質抽查檢測工作進行部署。全省散煤煤質超標問題突出,呂梁市煤炭局對全市散煤消耗量底數不清,忻州市民用煤質管控職責不清,太原、臨汾等地市未開展散煤煤質抽檢工作。督察組隨機采集太原、臨汾等5市57個民用散煤樣品,經檢測不合格率高達53%,其中太原市12個煤樣無一合格,臨汾市10個煤樣中9個不合格。原省環保廳和原省經信委小火電機組改造工作慢作為,致使山西鋁業公司、中鋁山西新材料公司的12臺小火電機組未按期完成改造目標。
敷衍整改問題突出。呂梁市及文水縣擅自將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工程完成時限由2017年底前放寬至2018年12月,直至“回頭看”時仍在試運行,每天近4000噸超標廢水排入磁窯河?,F場檢查發現,還有部分高濃度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滲坑,滲坑已存儲約6萬立方米污水,監測數據顯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超出地表水Ⅴ類標準51.5倍和32.5倍,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十分突出。針對配套污泥處置設施“先天缺失”問題,文水縣政府不回應,不解決,大量污泥直接堆存在廠區周邊。
晉中市對黑臭水體整治不力。瀟河沿線的源渦村段退水渠治理滯后,水體依然黑臭;其余黑臭水體雖已截污納管,但由于下游正陽第二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未按期完成,每天仍有1.2萬噸污水直排太榆退水渠。此外,太谷縣第一污水處理廠、應急污水處理站長期超標排放。2017年以來,晉中市汾河王莊橋南斷面水質持續為劣Ⅴ類,沒有達到考核目標。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忻州市代縣檢查球團企業廢渣隨意堆放情況
清潔取暖推進力度不足。截至2018年11月底,山西省“氣代煤”實際改造完成88.59萬戶,但僅通氣61.33萬戶,整體通氣率約70%,大同、運城、朔州等市通氣率分別僅為3.1%、20.3%和44.8%,群眾意見很大。由于財政補貼政策不到位,陽泉市部分已通天然氣的住戶又恢復燃煤取暖。燃煤小鍋爐淘汰不徹底,生態環境部2018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發現,全省8個市仍有512臺燃煤小鍋爐未淘汰到位。
機動車污染控制乏力。重型柴油車路檢路查工作流于形式。呂梁市、晉中市貨運車輛日均通行量均達數萬輛次,但2018年1—10月,呂梁市路檢路查1063輛,處罰7輛,處罰金僅700元;晉中市路檢路查3222輛,處罰2輛,罰金僅200元。工商部門油品質量監管不到位,2018年1—10月,經營單位抽檢覆蓋率僅為11.3%,油品批次覆蓋率僅為0.13%;由于管控不力,抽檢發現的不合格油品在檢測期間又基本流入市場。
另外,揚塵管控不力,2018年10月,太原市、陽泉市降塵量分別高達15.0和14.8噸/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朔州市山陰縣石料企業群粉塵污染突出,道路兩側植被附著厚厚的白灰;晉中市307國道、臨汾市232省道等主要運輸通道的部分路段積塵嚴重,大車經過塵土飛揚;督察組隨機抽查太原、晉中等4市12處工地,發現10處揚塵管控不到位。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將推動污染防治攻堅與產業結構升級、能源結構優化統一起來,切實推動焦化、鋼鐵、火電等行業污染治理和轉型升級,強化散煤和揚塵管控,實施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全力推進汾河、桑干河等重污染河流環境治理攻堅和水體達標。加大固體廢物監管力度,堅決遏制亂堆亂倒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山西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處理。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山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領辦工作機制,共領辦各類整改任務1463項。實施臺賬管理,定期調度、及時預警、適時督辦,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修訂出臺多部地方法規,制訂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出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責任追究與經濟獎懲兩手并重,推動責任落實。
全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基本完成。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啟動以汾河為重點的“七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治污、調水、增濕、清淤、綠岸五措并舉,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續回升,晉祠泉系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汾河沿線美化和濕地建設推進迅速;桑干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萬方、垃圾163萬方,浚河117公里,部分河流重新煥發生機。退出煤炭過剩產能6750萬噸,煤礦數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內。2018年1—10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8.8%。國家考核的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達到35個,超過考核目標要求。將生態建設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培育家庭林場、林業合作社等5000多個,推進太行山、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修復。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山西省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80家;立案處罰218家,罰款2356萬元;立案偵查11件,拘留5人;約談304人,問責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領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對全省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一些地方和部門新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山西省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但一些地方還沒有擺脫對“煤焦
電”產業發展路徑依賴,甚至違背國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產能快速擴張。全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產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產能指標1336萬噸。省發改委、經信委2017年11月聯合印發《山西省焦化產業布局意見》明確提出“太原全市嚴禁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但僅過兩個月,兩部門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產能有其合理性為由,建議省政府同意清徐縣通過產能置換,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且太原美錦焦化等3個項目共計700萬噸焦化產能已獲備案。晉中市明知平遙縣不屬于焦化園區規劃范圍,仍對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新建焦化項目予以備案,并作為2018年度重點項目推動。
陽泉、晉城、晉中、長治等地市,作為全省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沒有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的要求。2017年,4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別增長286萬噸、123萬噸、118萬噸和56萬噸,其中陽泉市同比增加37.1%。省發改委僅對減煤方案進行備案,從未督辦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22億噸,同比增長2200萬噸,其中重工業用煤增長2254萬噸。
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太原、臨汾等地市整改方案中多處提到對其他地市的整改要求,甚至出現“對朔州、運城等地市開展省級督察”等字樣,明顯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長治市煤炭工業局2017年8月4日印發實施的整改方案,竟引用2017年9月11日和27日印發的文件作為依據;晉中市榆次區整改方案印發時間居然早于督察反饋時間。大同市將未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標任務的城區和陽高縣評為2017年度優秀縣區。太原市迎澤區、呂梁市嵐縣等地在未實施集中供熱的情況下,以大氣污染防治為名,不分青紅皂白地禁煤,影響群眾溫暖過冬。
長治市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制訂整改方案,簡單用山西省整改方案所列任務臺賬代替,下轄14個區縣中,10個未制訂整改方案,整改任務一交了之。市住建局擅自將污泥餐廚垃圾處置項目的建成時限由2017年底推遲到2018年底。運城市及新絳縣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高義鋼鐵公司疏于監管,企業違法違規,長期將產生的數百萬噸鋼渣隨意傾倒于村莊農地上,占用耕地37.31畝,其中橋東村填埋點距離汾河不足400米,對汾河水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省能源局對煤質管控工作履職不到位,直至2018年7月才部署設置民用潔凈煤供應點;省市場監管局沒有對散煤銷售環節管控和煤質抽查檢測工作進行部署。全省散煤煤質超標問題突出,呂梁市煤炭局對全市散煤消耗量底數不清,忻州市民用煤質管控職責不清,太原、臨汾等地市未開展散煤煤質抽檢工作。督察組隨機采集太原、臨汾等5市57個民用散煤樣品,經檢測不合格率高達53%,其中太原市12個煤樣無一合格,臨汾市10個煤樣中9個不合格。原省環保廳和原省經信委小火電機組改造工作慢作為,致使山西鋁業公司、中鋁山西新材料公司的12臺小火電機組未按期完成改造目標。
敷衍整改問題突出。呂梁市及文水縣擅自將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工程完成時限由2017年底前放寬至2018年12月,直至“回頭看”時仍在試運行,每天近4000噸超標廢水排入磁窯河?,F場檢查發現,還有部分高濃度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滲坑,滲坑已存儲約6萬立方米污水,監測數據顯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超出地表水Ⅴ類標準51.5倍和32.5倍,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十分突出。針對配套污泥處置設施“先天缺失”問題,文水縣政府不回應,不解決,大量污泥直接堆存在廠區周邊。
晉中市對黑臭水體整治不力。瀟河沿線的源渦村段退水渠治理滯后,水體依然黑臭;其余黑臭水體雖已截污納管,但由于下游正陽第二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未按期完成,每天仍有1.2萬噸污水直排太榆退水渠。此外,太谷縣第一污水處理廠、應急污水處理站長期超標排放。2017年以來,晉中市汾河王莊橋南斷面水質持續為劣Ⅴ類,沒有達到考核目標。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忻州市代縣檢查球團企業廢渣隨意堆放情況
清潔取暖推進力度不足。截至2018年11月底,山西省“氣代煤”實際改造完成88.59萬戶,但僅通氣61.33萬戶,整體通氣率約70%,大同、運城、朔州等市通氣率分別僅為3.1%、20.3%和44.8%,群眾意見很大。由于財政補貼政策不到位,陽泉市部分已通天然氣的住戶又恢復燃煤取暖。燃煤小鍋爐淘汰不徹底,生態環境部2018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發現,全省8個市仍有512臺燃煤小鍋爐未淘汰到位。
機動車污染控制乏力。重型柴油車路檢路查工作流于形式。呂梁市、晉中市貨運車輛日均通行量均達數萬輛次,但2018年1—10月,呂梁市路檢路查1063輛,處罰7輛,處罰金僅700元;晉中市路檢路查3222輛,處罰2輛,罰金僅200元。工商部門油品質量監管不到位,2018年1—10月,經營單位抽檢覆蓋率僅為11.3%,油品批次覆蓋率僅為0.13%;由于管控不力,抽檢發現的不合格油品在檢測期間又基本流入市場。
另外,揚塵管控不力,2018年10月,太原市、陽泉市降塵量分別高達15.0和14.8噸/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朔州市山陰縣石料企業群粉塵污染突出,道路兩側植被附著厚厚的白灰;晉中市307國道、臨汾市232省道等主要運輸通道的部分路段積塵嚴重,大車經過塵土飛揚;督察組隨機抽查太原、晉中等4市12處工地,發現10處揚塵管控不到位。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將推動污染防治攻堅與產業結構升級、能源結構優化統一起來,切實推動焦化、鋼鐵、火電等行業污染治理和轉型升級,強化散煤和揚塵管控,實施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全力推進汾河、桑干河等重污染河流環境治理攻堅和水體達標。加大固體廢物監管力度,堅決遏制亂堆亂倒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山西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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